近日,宁乡市殡仪馆一则《关于停止对丧属自带骨灰盒提供承接和装灰服务的通知》上了热搜。不少老百姓被宁乡市殡仪馆“任性”的垄断和千元以上的骨灰盒价格惊呆,直呼“死不起”。

宁乡市殡仪馆“任性”的背后是近年来各地殡葬行业职务犯罪高发,且往往是窝案、串案。例如,2011年,湘潭市殡仪馆不满法院的判决,用4辆殡葬车封堵市中院大门;2016年,青岛市殡仪馆部分领导私分千万殡葬用品利润;2017年,南京市殡葬机构串通中介哄抬殡葬价格……

是什么催生了殡仪馆的“任性”?其根源在于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缺失。发死人财,在中国民间语境里令人不齿,是破坏社会人伦底线的行为。可现实问题却是只要敢为,偏偏这样的钱最是好赚。殡葬服务有其特殊性,具有独一无二的一次性和情感型消费特征,人死只有一次,生者面对高价不愿深究,而亲情的压力、悲痛的情绪,也让生者不由自主地为高额情感消费买单。正是拿准了中国人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心理,一些机构和个人才得以赤裸裸地捆绑消费牟取暴利。面对绑架消费,中国民间的厚葬观念、孝道传统几无招架之力。

随着殡葬改革的持续深入,禁止土葬、提倡火葬已成为一种硬性规定。由于法规限制,“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殡葬行业让老百姓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甚至成为垄断者牟取暴利的“尚方宝剑”,大到陵墓工程发包、墓料购进,小到遗体火化、骨灰盒采购,殡葬单位无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

殡仪馆的“任性”同时反映了殡葬管理方面社会尚缺乏人文关怀,缺少民生问题的监督问责机制。在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对殡仪馆的“任性”置之不理。因为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甚至作为管理部门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者本身就是经营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任性”才怪。

然而,殡仪馆的“任性”是以挑战公平正义、侵犯民众基本权益为代价的。透过“任性”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垄断的强势、利益的追逐和监管的缺位,如此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如此“阴招”不断的敛财手段,不知逝者如何才能安息?不知生者怎样才能安心?

殡仪馆的“任性”该治。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殡葬领域的改革和整治过程中,要体现服务意识。即使对市场化的殡葬服务业,政府监管和配套支持措施也不能“缺席”。要在经营主体、设施建设、设备标准、经营规则、服务对象等方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让群众在具体事务上体会到方便,在情感上感受到关爱,这样才能有利于殡葬改革的推行。

治理殡仪馆的“任性”必须打破垄断,遏制殡葬行业因垄断而腐败的行为已经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紧迫任务。因此,我们除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以外,必须深化殡葬机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只有打破垄断经营的坚冰,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殡葬业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