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济南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推动绿色殡葬建设,济南市将出“大招”。

2020年1月1日起,济南户籍居民亡故后,将免费提供遗体接送等基本殡仪服务。根据济南市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济南将规范农村殡葬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由红白理事会组织丧事活动,规范办丧时间、办丧标准和办丧流程。引导城区文明治丧,规范殡葬活动流程,严格控制一次性花圈的使用。

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

禁止在具备专用焚烧炉的殡葬服务机构以外场所焚烧冥纸或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出现情况及时处理。同时,济南将加快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将公益性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202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处区县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镇至少建设2处镇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指导村(居)单独或联合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农业人口较多的街道至少建设1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严格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要以树葬公墓林、花坛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入室安放为主,墓穴安葬数不超过安葬总数的40%,墓碑采取卧碑方式,建设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执行。

推广节地生态绿色殡葬。

鼓励根据当地风俗,继续推广原有先人纪念林、树葬、原地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安葬做法。针对散埋乱葬,济南将开展专项治理。其中,将摸清散埋乱葬底数,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7月1日起,各区县依据工作台账加强巡查,确保不再新增散埋乱葬坟墓。

分类治理散埋乱葬坟墓。

2020年年底完成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和村庄内外的散葬坟墓治理;2023年年底完成全部散葬坟墓治理。

济南将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实行基本殡仪服务全免费。2020年1月1日起,全市户籍居民亡故后,免费提供遗体接运、车辆和遗体消毒、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盒等基本殡仪服务。

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选择骨灰撒散、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及深埋不留坟头等安葬方式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级政府要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当地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奖励。

济南将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督导考核机制。

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获取移风易俗、散埋乱葬和公墓建设等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