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扫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近年来,民政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在集中安葬、文明祭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当前仍面临四个问题:
一是传统殡葬习俗改变难。受传统的“入土为安”、“居家丧葬”等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接受集中安葬、火化安葬等绿色、环保、节俭安葬方式,农村殡葬攀比成风,存在私买墓地、乱埋乱葬、大坟头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殡葬事业的发展。
二是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2012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强制执行的规定,而新的执法制度却未同时建立,基层没有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对违反殡葬行为无依据、管理无手段,全国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出现“地中坟”、“田中坟”、“屋边坟”等乱埋乱葬现象,丧葬用品经营遍及百货店,纸钱、冥币随处可见,纸彩电、纸冰箱、纸手机、纸麻将等公然上柜销售,导致殡葬执法困难。
三是我的殡葬设施非常落后,殡仪馆公墓严重不足。据统计全国殡仪馆只有1700多家,公墓1900多家,这些场所严重不足。殡葬设施建设缺资金。如某些贫困县因经济发展滞后,受制于土地、财力等因素,无力承担殡葬殡葬设施建设费用。经营公墓,面积小,殡葬服务价格偏高,墓区档次划分比例不合理,覆盖服务人群有限,难于满足刚性需求是目前很多地方面临的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是缺乏殡葬惠民政策。如某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免除殡葬基本费用尚未普遍实行。只能对低保户、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免除相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国家、省、市对实行集中安葬、火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党员干部、群众,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具体的鼓励措施,缺乏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难以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针对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健全殡葬改革机构,成立由行政领导负责人任组长,政府挂帅,职能部门密切参与,同时成立乡镇、村、组的殡改网络,实行“县、乡(镇)、村”“三同时”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将殡葬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之列,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村公益墓纳入农村基础公益设施给予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殡葬事业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殡葬惠民制度,推进殡葬改革,确保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引导农村建立“文明红白理事会”,制订文明规范的乡规民约,树立以讲排场、搞攀比为耻,以俭朴文明为荣的良好风气。农村领导干部、党员和共青团员要带头刹住殡葬攀比之风。
三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区居民丧葬需求的公墓,倡导火葬、水葬、树葬等文明安葬方式。在农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快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鼓励乡镇集中或联村共建节地生态式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群众殡葬服务水平。同时要规范乡镇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收费标准安葬墓穴。禁止集体和国有林地私卖场地安葬墓穴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推行生态葬,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种树取代墓碑,符合入土为安的理念,顺应民俗民意。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殡葬管理。建立一支殡葬执法队伍,依法对拒不执行殡葬法规偷葬遗体者,乱埋乱葬等违规殡葬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城镇的丧葬用品市场、摊点、乱搭设灵堂进行治丧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拉网式清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因不明政策围攻、殴打殡改工作人员、阻碍行政执法者的人员,公安部门依法制裁。